最 新 消 息 經濟部中小企業處於本(110)年03月25日核定通過110年度「推動中小企業城鄉創生轉型輔導計畫」(SBTR) A、B類名單,計核定66案,核定名單已公告於SBTR計畫網站。 為持續促進地方產業創新、帶動城鄉均衡發展,經濟部中小企業處110年度辦理「推動中小企業城鄉創生轉型輔導計畫」(SBTR)徵件提案。 本年度申請送件數高達333件,經審議通過A類單一企業提案共52案、B類企業聯合提案共14案,可望培育更多城鄉創生領袖,帶領地方以三生一體(生產、生活、生態)為目標,實現城鄉創生,永續繁榮地方發展。
A 類 通 過 名 單 編號 申請單位 計畫名稱 1 弘鶯陶創意行銷股份有限公司 《弘鶯陶文創花園平台》創生計畫 2 海洋沅實業有限公司 106微笑山線創生與永續推動計畫 3 烏來觀光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新北烏來x雲仙泰雅共榮圈 4 奇飛寶生態農業有限公司 《大溪騎雞》蔬菜村的農藝復興大作戰 5 禾乃川股份有限公司 禾乃川國產大豆加值計畫 6 山峸製作設計有限公司 孕育藝術家的山城—北投藝術創生 7 吉興股份有限公司 從海洋到餐桌-北海岸傳統漁業再升級 8 金軒國際實業有限公司 新越南―豐耘遍舍 9 恆器製酒有限公司 在地台味「恆器」燒酎創生蘆竹區域推廣計畫 10 佳信事業有限公司 花躍新竹‧竹塹茶花三重奏 11 鐵花田股份有限公司 花現鐵藝-彰化縣金工花藝跨域文創櫥窗體現計畫 12 玉山鑫有限公司 稻米尋根食境共好創生計畫 13 樂活襪之鄉企業有限公司 襪!織創社頭新生機! 14 唯果粒商行 減輕土地的重量!為果力! 15 森18休閒農場 院落裡的文化森林 16 木匠兄妹科技有限公司 臺中市后里區木匠兄妹木工房體驗旅遊創生平臺 17 沃農士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六級產業翻轉在地經濟-再創地方創生 18 伊晉萱仕女美容有限公司 竹森林療癒~美容養生產業創新計畫 19 銅鑼億品企業社 銅鑼灣傳統窯場轉型及地方創生共好計畫 20 光湶有限公司 與檸一起在地深耕。城鄉創生計畫 21 松霖食品有限公司 臺灣號級茶文化復興推廣計畫 22 大安甘醇股份有限公司 甲安埔甘醇地酒釀造與推廣 23 雲聚幸福有限公司 雲聚幸福—耆老好去處 24 宏昇芽菜有限公司 豆菜庄芽菜復興與蛻變 25 太義工程顧問有限公司 繁榮大武山下-可可跨域共創經濟力 26 慕噶納娜有限公司 樂野LALAUYA聚落啟航 27 優肯航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幻翔天際-虛擬實境高樹遊 28 向禾漁樂休閒有限公司 鰲鼓地區海菜暨環境生產復育社區發展計畫 29 新福綠地農業科技有限公司 快速發酵室-乾淨環境的守護者 30 撒拉伯民宿 魯凱部落地產小舖 31 悠由數據應用股份有限公司 由競轉合,地方青農共榮計劃 32 雙肩智能優食股份有限公司 「學甲蝦」:智能養殖與品牌數位加值計畫 33 有鉗真是好有限公司 即食「蝦經濟」- 振興屏東水產養殖蝦在地創生計畫 34 義興醬業有限公司 以體驗深化教育,讓傳統從校園紮根 35 得意志股份有限公司 造飛機3D紮根計畫,發展岡山航空文化觀光城 36 梭菲生技有限公司 嘉義義竹桑椹銀行家創生計畫 37 品滋畔工作室 在地小農斜槓深耕計畫 38 森鐵發發芽美食莊園 創造北門夜經濟-星驛市集 39 沐春企業社 水木春舍-關子嶺雙生共好發展計畫 40 府城館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漁光閃耀—漁光島多元發展計畫 41 寀綸創意有限公司 鹽之遊禮-鹽水伴手禮行銷與觀光加值計畫 42 首航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 看見西港深度旅遊開發計畫 43 郭榮市餅店 榮市共好-品哈姆推動計畫 44 連橫生技有限公司 三星稻殼再生複合材創生計畫 45 山冶文化有限公司 美之屋:編織籃與自然空間 46 葉家香食品有限公司 大南澳食農小學堂 47 台灣碗盤有限公司 宜食之間-台灣碗盤食器創生 48 淺草堂 六級化山苦瓜創生經濟輔導計畫 提案計畫書 49 頂好食品店 馬祖頂好區域活化城鄉創生計畫 50 上禾企業社 創生鑫樂園-中興飲食部 51 金合利實業有限公司 金門名刀,打造共好廚房計畫 52 貴山國際有限公司 澎湖群島農漁產業六級化創生服務計畫
B 類 通 過 名 單 編號 申請單位 計畫名稱 1 創思商業創新顧問公司 魅力金三角特色DNA深植創生計畫 2 佳鼎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活化鶯歌產業生態系之永續發展平台 3 天空樹數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彩色屋注入地方新活水-以數位、循環、體驗經濟串聯文創、食農、原民、歷史建築再造經濟新榮耀計畫 4 凱越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 萬里瑪蟹文創物語下社漁村山海故事 5 中城再生文化事業有限公司 台中市中區鈴蘭通 中山路 街區創生計畫 6 瑞春醬油有限公司 西螺醬油產業傳承再造行銷推廣 7 金龍永盛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 迴遊阿罩霧. 慢步草悟道 8 拾山悅文創整合有限公司 魯凱藥草園六級產業計畫 9 森川里海有限公司 循環共好HUB.林邊好風采計畫 10 鴻緯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天送森鐵文創。智慧樂活安農 11 拜寧騰能生技股份有限公司 果然宜蘭_蘭陽好滋味 12 旅人驛站管理顧問股份有限公司台東中華分公司 鹿野創生館舊街活化計畫 13 藍圖顧問有限公司 小村遠遠台東香草產業價值鏈深耕計畫 14 島嶼整合股份有限公司 暖青世代「潮」澎湖
歷 史 區 歷史資料請參考歷史審查結果。
依 據 與 目 標 行政院將2019年訂為「臺灣地方創生元年」,為落實地方創生,發展城鄉特色產業,鼓勵國內中小企業結合地方特色產業,導入循環經濟、數位經濟與體驗經濟,共同擘劃城鄉創生轉型,培育在地人才,吸引產業進駐及人口回流,創造多樣性城鄉產業發展生態體系,藉此繁榮地方經濟,達成城鄉創生之目標。
申 請 類 別 本計畫申請類別包括: A類(單一企業):提出城鄉創生發展藍圖,發揮示範性與影響力,帶領在地共同發展或設計重塑。 B類(企業聯合):展現團隊經營共識,擘劃城鄉事業,透過跨域合作與在地深耕,帶動城鄉繁榮。
申 請 資 格 國內依法登記成立之獨資、合夥事業或公司,並符合以下資格者: A類:1家企業提出申請,須符合「中小企業認定標準」之中小企業。 B類:3家以上企業共同提出申請,皆須符合「中小企業認定標準」之中小企業。 申請企業需能開立統一發票。 【註】:行政院核定之「中小企業認定標準」所稱之中小企業,指依法辦理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實收資本額在新臺幣一億元以下,或經常僱用員工數未滿二百人之事業。 財務狀況 非屬銀行拒絕往來戶,且最近1年度企業淨值應為正值。 自提案計畫申請當日起回溯計列,提案廠商及其負責人3年內不得有開立票據而發生退票紀錄及欠繳應納稅捐之情事。 提案廠商自提案計畫申請當日起回溯計列,3年內不得有曾執行政府計畫之重大違約紀錄之情事。 提案廠商未有因執行政府計畫受停權處分而其期間尚未屆滿情事。 提案廠商於3年內未有違反保護勞工、環境之相關法律或違反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之相關規定,且情節重大之情事。 提案廠商單位負責人及經理人未具有「大陸地區人民來臺投資許可辦法」第三條所稱投資人情事。
申 請 內 容 申請類別 A類(單一企業) B類(企業聯合) 申請重點 提出城鄉創生發展藍圖,發揮示範性與影響力,帶領在地共同發展設計重塑 展現團隊經營共識,擘劃城鄉事業,透過跨域合作與在地深耕,帶動城鄉繁榮 期程規劃 8個月 20個月(最後1年需於當年度10月31日前結案) 第1年執行成果審查通過方可執行第2年計畫 輔導上限 100萬元 500萬元 第1年計畫輔導款比例以不超過總輔導款50%為限 提案條件 有明確之創生場域範圍,並擁有或取得該場域長期使用權 須為中小企業 有明確之創生場域範圍,並擁有或取得該場域長期使用權 3家以上企業共同提出申請,皆須符合「中小企業認定標準」之中小企業 需檢附聯合提案團隊內部合作意向書 績效指標 共同指標 新增營業額(仟元) 受僱者薪資成長 新增就業人數 自訂指標(依計畫屬性自訂,或可參考「110年度輔導作業申請須知 > 附件八、輔導計畫自訂績效指標參照表」) 共同指標 新增營業額(仟元) 受僱者薪資成長 新增就業人數 帶動地方投資額(仟元) 自訂指標(依計畫屬性自訂,或可參考「110年度輔導作業申請須知 > 附件八、輔導計畫自訂績效指標參照表」)
審 查 重 點 申請類別: A類(單一企業) B類(企業聯合) 配分 計畫申請審查重點: 創生精神對應性(40%) 創生主題與在地產業之連結。(10%) 工作規劃是否符合創生精神。(30%) 績效指標合理性(30%) 一致性:與計畫目標、工作項目相關且邏輯一致。(15%) 挑戰性:與現有執行狀況相比,具有挑戰性。(15%) 在地領導與整合能力:內部能力與週邊資源整合能力足以完成此計畫。(15%) 永續發展可行性:計畫書中「永續營運策略」能確實保障政府計畫資源退場後,城鄉能自立維持效益成果。(15%) 創生精神對應性(40%) 創生主題與在地產業之連結。(10%) 工作規劃是否符合創生精神。(20%) 工作規劃是否能明顯表達合作團隊互補性。(10%) 績效指標合理性(40%) 一致性:與計畫目標、工作項目相關且邏輯一致。(15%) 挑戰性:與現有執行狀況相比,具有挑戰性。(15%) 績效分配合理性:依企業功能合理分配績效目標。(10%) 在地領導與整合能力:內部能力與週邊資源整合能力足以完成此計畫。(10%) 永續發展可行性:計畫書中「永續營運策略」能確實保障政府計畫資源退場後,城鄉能自立維持效益成果。(10%) 100% 申請類別: A類(單一企業) B類(企業聯合) 配分 期中與期末審查重點: 計畫工作完成度(30%) 計畫工作是否如期完成?(10%) 經費運用結果是否合理?(10%) 非預期問題是否順利解決?(10%) 績效指標達成度(50%) 共同指標:指定績效指標達成結果是否可接受?(25%) 自訂指標:自訂績效指標達成是否可接受?(25%) 企業執行投入程度?(10%) 永續營運合理性:期末報告中「永續營運策略」能確實保障政府計畫資源退場後,城鄉能自立維持效益成果。(10%) 計畫工作完成度(30%) 計畫工作是否如期完成?(10%) 經費運用結果是否合理?(10%) 非預期問題是否順利解決?(10%) 績效指標達成度(50%) 共同指標:指定績效指標達成結果是否可接受?(25%) 自訂指標:自訂績效指標達成是否可接受?(25%) 企業間執行投入程度,計畫是否有發揮聯合成員之互補性成效?(10%) 永續營運合理性:期末報告中「永續營運策略」能確實保障政府計畫資源退場後,城鄉能自立維持效益成果。(10%) 計畫執行成效良好,充分展現團隊經營能力,共同帶動城鄉發展,經審查委員推薦可繼續執行。 100%
輔 導 作 業 流 程 由本計畫推動小組辦理,並延聘相關領域專家成立審查委員會,以協助輔導作業之執行。 申請作業流程說明 公告 申請須知公告於(網址:https://sbtr.org.tw/frontend/index.aspx),有意申請之廠商請向本計畫推動小組洽詢、參加說明會或上網查詢相關資料。 受理方式 本計畫採線上申請,請將下列應備資料備齊後,以單一壓縮檔上傳至本計畫官網(https://sbtr.org.tw/frontend/index.aspx),待系統自動回覆回函後,即可確認送件成功。 應備資料 電子送件 提案申請表(格式如「110年度輔導作業申請須知 > 附件一、提案申請表」。) 計畫書(聯合申請者需檢附聯合提案團隊內部合作意向書)(格式如「110年度輔導作業申請須知 > 附件二、提案計劃書」。) 創生場域事業活動相關證明文件,如租賃合約或所有權等 個案一頁介紹簡報 最近一年之「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書」。如因新設公司而未曾申報營利事業所得稅或營業稅申報書者,應以最近一期會計師簽證或申請前2個月之自編財務報表代替。若無繳稅記錄,則以國稅局免稅證明代替 最近一期「勞保繳費清單之投保人數資料」,若公司人數為 5 人(不含)以下,需檢附未滿五人聲明書;若未具參加勞工保險投保資格者(如已退休人員),須檢附如職業災害保險投保等相關證明文件 財政部國稅局出具之最近 1 個月無違章欠稅證明、稅捐稽徵處出具之最近 1 個月無違章欠稅證明 蒐集個人資料告知事項暨個人資料提供同意書(參與本計畫之公司負責人、計畫主持人、計畫聯絡人、會計、計畫參與人員、 顧問均須親簽檢附) 若有填寫近3年內曾接受政府輔導或補助專案計畫者,請檢附相關結案報告書電子檔 計畫書以word檔,連同其他應備資料掃瞄或翻拍後,以單一壓縮檔上傳至 https://sbtr.org.tw/frontend/index.aspx,即視為送件成功。 應備文件如為影本,請加蓋公司及負責人印章,若使用工商憑證申請者則免加蓋。 03-5917167 計畫推動小組就提案廠商提供資料進行資格文件審查,若有缺漏或錯誤,請依通知3天內補正,逾期則退件。申請計畫所提送之所有資料,均不予退還。 依本須知於經濟部中小企業處或本計畫官網(https://sbtr.org.tw/frontend/index.aspx)公告之受理日及截止受理日,逾期不予受理。 各地區聯絡方式: 北區推動小組(北北基桃竹及離島) 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愛國東路22號8樓 電話:02-2341-4105#352 電郵:jychang@itri.org.tw 中區推動小組(苗中彰投雲) 地址:54041南投縣南投市文獻路2號B棟441室 電話:049-2345648、049-2345649 電郵:GraceYYChen@itri.org.tw 南區推動小組(嘉南高屏) 地址:71150臺南市歸仁區高發二路360號 電話:049-2345664、049-2345663 電郵:loiii24814@itri.org.tw 東區推動小組(宜花東) 地址:97064花蓮市精美路18號 電話:03-8239860#7066、#7076 電郵:itriA90035@itri.org.tw (說明:如遇各區電話忙線中,可撥打其他分區電話,或撥02-23414105,由總機轉接各區服務。) 提案審查會議 提案廠商於書面審查通過後,推動小組將依申請類別安排審查會議,由提案廠商計畫主持人【註1】或指定代理人【註2】偕同計畫相關成員出席,若計畫主持人或指定代理人未出席,得經審查委員會決議後,取消其提案資格。 【註1】:計畫主持人須由提案廠商具決策權之高階主管擔任。 【註2】:指定代理人須為提案廠商(或受輔導廠商)之現任員工。「委託代理出席申請書」(格式如「110年度輔導作業申請須知 > 附件五、委託代理出席申請書」)須依審查會議通知單所載明之日期提交本計畫推動小組。 審查會議簡報者須為提案廠商計畫之計畫主持人,與會人員皆需為計畫人員,A類以3名代表為限,B類以每家推派1名代表為原則。 審查會建議結論送交指導委員會確認,經中小企業處核定後,函知廠商審查結果並公告於本計畫網站(https://sbtr.org.tw/frontend/index.aspx)。
經 費 編 列 原 則 輔導計畫經費編列範圍 輔導計畫總經費得編列之會計科目範圍,僅限於與受輔導廠商及其核定計畫相關之項目。 (各項經費會計科目之編列及報支原則,請見「110年度輔導作業申請須知 > 附件七、費用科目編列及報支認列原則」之說明。) 計畫總經費不得編列作業系統與工具軟體之採購費、通訊租賃費用、管理費及其他非與執行本計畫必須支出項目等。 人事費以不超過總經費之30%為原則。 計畫總經費內如遇委外廠商執行,凡金額高於新臺幣10萬元(含)以上,需檢附契約,相關規定以當年度公告之管考作業手冊為主。 政府輔導款金額不含營業稅。
經 費 報 支 與 查 核 受輔導廠商(含聯合執行廠商)皆應設置輔導款專戶,輔導款應專款專用,並專帳記錄輔導計畫全部收支,相關原始憑證應分類妥善保管,且需加蓋「經濟部推動中小企業城鄉創生轉型輔導計畫」樣章,如政府法令變更應從其修正後規定辦理,政府審計單位、主辦單位、計畫推動小組或本小組委託之會計查核機構得不定期實地調查經費運用狀況及要求提出報告,並得就經費報支之相關佐證資料予以複製並留存。 計畫總經費區分為政府輔導款及廠商自籌款,均列入查核範圍,且政府輔導款不得高於計畫總經費之50%。 受輔導經費結報時,除應詳列支出用途外,並應列明全部實支計畫總經費及政府輔導款金額;涉及外幣支付時,應檢附當時之外幣匯率表。受輔導廠商於結案時,若實支計畫總經費金額未達簽約計畫總經費時,其差額依原核定輔導比例(核定輔導款/簽約計畫總經費)計算應繳回國庫之輔導款數額。 計畫總經費報支科目範圍限於計畫書所載之科目,經費報支依一般公認會計原則,採實報實銷,但務求合乎精簡原則,不得浮濫,並應依政府相關規定辦理。 各項經費支出之憑證、發票等,其品名之填寫應完整,勿填列代號或簡稱。 所有相關憑證(發票、收據及財務設備購置驗收證明單驗收日期等)之開立日期均須介於計畫查核期間內,且計畫總經費須為於計畫查核期間內實際完成動支者方予認列。 政府輔導款請款與撥付原則: A類(單一企業): 每年分3期撥付,第1期款(30%政府輔導款)於簽約後撥付,第2期款(30%政府輔導款)於通過期中審查作業與經費實支累計進度達50%後撥付,第3期款(40%政府輔導款)於結案審查作業完成後撥付。 B類(企業聯合): 每年分3期撥付,且第1年期末審查通過方可執行第2年計畫: 第1年:第1期款(30%政府輔導款)於簽約後撥付,第2期款(30%政府輔導款)於通過期中審查作業與經費實支累計進度達50%後撥付,第3期款(40%政府輔導款)於通過當年度審查後撥付。 第2年:第1期款(30%政府輔導款)於年初撥付,第2期款(30%政府輔導款)於通過期中審查作業與經費實支累計進度達50%後撥付,第3期款(40%政府輔導款)於結案審查作業完成後撥付。 受輔導廠商請領各期輔導款時應開立統一發票請款。 輔導款專戶於計畫執行結束後之結餘與扣稅前孳息毛額均須繳回國庫。 受輔導廠商與其受委託單位之契約期間若超出計畫執行期間,須提出合理經費分攤說明。 為確保簽約計畫有無重複申請、經費使用進度及考核執行成效,推動小組將委託公正機構前往查核相關單據、帳冊及計畫執行狀況,受輔導廠商不得拒絕。受輔導廠商對於前項之查核有答覆之義務,並應依約定時間向執行單位提出工作報告及各項經費使用明細。
計 畫 執 行 管 理 與 查 核 應 注 意 事 項 受輔導廠商至遲須於期中審查前,檢送載明工作分配、權利義務、對價產出及價金等之相關委外契約書影本至本計畫推動小組查驗。 受輔導廠商應配合辦理並派員參與本計畫管考會議相關事宜,包括工作進度輔導會議、進度審查會議、實地查訪。 受輔導廠商應配合提供與本計畫推動、績效考核(包括計畫內應繳交管考報表、會計報表、期中報告、結案報告)、成效追蹤及即時性議題對應辦法措施擬訂等有關事宜。受輔導廠商應於計畫執行中或輔導計畫結束後3年內,須參與經濟部為擴散輔導計畫成效所舉辦之教學個案研究、問卷調查、計畫說明會、人培課程培訓、行銷推廣活動、廣宣短片拍攝、受訪、提供相關資料及出席相關會議如海外交流、研習活動、座談會、成果發表等。 受輔導廠商需配合追蹤、訪視、訪談、調查受輔導廠商後續推動績效至少(含)3年。 若計畫執行期間,發生受輔導廠商因本計畫執行侵害他人之營業秘密、智慧財產權或其他權利等相關權利爭訟事件發生時,由受輔導廠商負責處理並自負一切法律責任。 政府輔導款如有預算被刪減、刪除或其他不可歸責之因素,得依實際業務執行所需,調整輔導計畫經費,受輔導廠商不得異議,且不得對本計畫推動小組提出損害賠償或其他任何請求。 輔導計畫之執行及經費使用有可歸責於受輔導廠商之下列情形之一,本計畫推動小組應予以終止或解除契約: 藉由對經濟部、本計畫推動小組或審查委員有詐欺、關說、期約、賄賂、佣金、比例金、仲介費、後謝金、回扣、餽贈、招待或其他不正利益,取得本計畫政府輔導或通過各期審查,經查明屬實者。 將政府輔導款挪移他用或以不實憑證核銷本案,經經濟部、本計畫推動小組或計畫推動小組委託之會計查核機構查明屬實者。 有停業、破產、解散或撤銷登記或其他事實上無營業事實者。 未依契約規定,經催告仍未完成或繳交相關應交付資料者。 輔導計畫經查證已獲政府其他輔導/補助者。 其他有違反契約規定、牴觸輔導目的或法令規定,經本計畫推動小組催告仍未改善者。 本申請須知之輔導事項、輔導對象、核准日期、輔導金額及相關資訊,除屬政府資訊公開法第十八條規定應限制公開或不予提供者外,應公開於經濟部之網站。
申 請 階 段 申請階段相關文件下載 110年度宣導說明會場次 pdf檔下載 110年度宣導說明會簡報 pdf檔下載 mp4檔下載 110年度輔導作業申請須知 docx檔下載 odt檔下載 申請系統教學影片檔 mp4檔下載 公司未滿五人聲明書 pdf檔下載 徵信查詢同意書 odt檔下載 廠商一頁簡報格式(A類) pptx檔下載 廠商一頁簡報格式(B類) pptx檔下載 國內出差旅費報支要點 pdf檔下載 國外出差旅費報支要點 pdf檔下載 SBTR徵信應備資料範例 pdf檔下載
簽 約 階 段 簽約管考說明會資料下載 110年度簽約管考說明會簡報 pdf檔下載 簽約管考系統教學影片檔 mp4檔下載 SBTR計畫輔導廠商(A類)會計作業說明 pdf檔下載 SBTR計畫輔導廠商(B類)會計作業說明 pdf檔下載 小微企業數位工具自我診斷評量圖卡 前往填寫 (請簽約廠商於簽約管考說明會前完成填寫) 中央機關公務員工國內出差旅費報支數額表 pdf檔下載 國內出差旅費報支要點 pdf檔下載 A類計畫書 docx檔下載 B類計畫書 docx檔下載 110年度簽約管考說明會-QA集 pdf檔下載 110年SBTR計畫會計報表格式(A類單一申請) excel檔下載
提 案 申 請 資 格 與 認 定 標 準 Q: 商圈、協會可以申請嗎? A: 協會、學校、工會、團體無法申請;必須有工商登記在案,符合中小企業認定標準,且可開立發票之中小企業方可申請,商圈內之商家亦同。 Q: 中小企業未滿一年可以申請嗎? A: 可以,新創及當年度成立公司也可申請,但須符合中小企業認定標準且可開立發票。 Q: 公司正在申請中,這樣可以提案嗎? A: 於110年2月20日前完成登記、申請通過且有統編,方可申請。線上申請時除了應備文件,計畫書也需一併上傳。若證明文件不足,可於3天內補齊,計畫書於申請截止後即不得修改、抽換;若是提案時沒有上傳計畫書,將視為資格不符。 Q: 計畫申請是否有限定行業別? A: 否,本計畫無產業別限制,旨在鼓勵在地中小企業發展城鄉特色產業、帶動地方經發展。 Q: 5人以下公司未辦理勞保者,是否只要提供未滿5人聲明書即可? A: 是,「公司未滿五人聲明書」建議格式可至官網下載專區下載。 Q: 資本額是否有特別的規定? A: 實收資本額超過新臺幣一億元之大企業,以及有票信或債信不良之中小企業,不得申請。對於經費之編列本計畫並無資本額之限定,惟申請單位應評估經費編列之合理性。 Q: 公司剛成立不到2個月,沒有401報表,可以申請嗎?財務資料要附什麼資料? A: 可申請,如因新設公司而未曾申報營利事業所得稅者,可憑收件截止日前,經「第三方會計師簽證」之自編財務報表及公司資本額查核報告代替。 Q: 創生場域是否可為線上平台? A: 否。提案單位需有實體創生場域,並擁有或取得場域長期使用權或所有權。如是租用場域,需於案件申請時檢附推動場域租約。 Q: 創生場域為自有,但目前租給別人營運,是否可申請? A: 需於申請資料中檢附目前營運廠商之合作意向書,並於計畫書中清楚說明合作關係。 Q: B類3家企業中若有一家沒辦法開發票,可以申請嗎? A: 申請企業必須能開立統一發票。 Q: B類聯合型廠商都要是在地的企業嗎?可以跨縣市組團隊執行嗎? A: 建議以在地企業為佳,並於計畫書中清楚說明企業聯合組成之合理性及必要性。 Q: B類聯合企業在應備資料部分,是否需要提供? A: 是,聯合企業皆需要提供公司應備資料。 Q: B類聯合廠商是3家都要公司淨值為正值嗎?公司淨值為正值的認定? A: 3家公司淨值都必須為正值。公司淨值之認定,以最近一年度會計師財務簽證之查核報告書為準;若無查核報告書,則以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書之資產負債表(權益總額為正值)為準。 Q: B類3家聯合廠商當中是否不能同時申請經濟部其他專案? A: 否;但若兩案皆通過須擇一執行。
會 計 原 則 及 經 費 編 列 Q: 廠商需要自籌款嗎? A: 是的,廠商需要自籌款。經費編列主要分為政府的輔導款,及廠商自籌款(廠商自己要出的部分),輔導款最高可以編列50%。以A類計畫為例,政府款最高可申請到100萬元,自籌款部分也須負擔100萬元。 Q: 員工薪資可以算自籌款嗎? A: 可以,提醒企業員工必須是公司正式聘用且有投保者為主,另人事費不得超過總經費30%。 Q: 計畫內的兼職顧問有資格認定嗎? A: 只要計畫執行上顧問需求即可編列,學校或個人皆可列為顧問,並無特別認定資格。 Q: 人事費部分如何做考核? A: 人事費是執行計畫的人員,以每月薪資匯款證明、薪資清冊等做為查核應備資料,可參考申請須知附件七「費用科目編列及報支認列原則」。 Q: 業務費涵蓋哪些? A: 業務費涵蓋較廣,如人才培訓課程費用、材料、委外設計(或系統建置)費用、委外系統建置費用、活動費用、臨時聘用人力、工讀生等都屬業務費範圍內,詳細部分請參考下載專區「110年度輔導作業申請須知」內「費用科目編列及報支認列原則」。 Q: 行銷費用可以編列嗎? A: 與計畫執行相關之行銷費用可以編列,例如:公關活動、紙本的印刷或社群媒體的經營管理等,可參考申請須知附件七「費用科目編列及報支認列原則」。 Q: 業務費細部科目是否可流用? A: 業務費細部科目可互相流用,但建議於編列時注意可能產生的費用科目,旅運費跟業務費亦可流用。 Q: 請說明業務費之「設備使用及維護費」與「設施設備建置/購置費用」兩者之差別? A: 「設備使用及維護費」為因應業務需求使用公司內部設備,屬業務費範圍;「設施設備建置/購置費用」為因應本案需求進行設施設備建置、購置,如場域空間修繕與維護、新增硬體設備等資本門支出等,100%由業者自籌出資。 Q: SBTR案例很多都與空間環境改善有關,是放在SBTR輔導項目的哪裡? A: 建築、空間環境的硬體設施,在設施設備建置/購置費用中可被認列,惟須編列為自籌款部分。 Q: 場域目前在施工中,若計畫通過後,可否將核定輔導通過前的單據列入自籌款部分? A: 不行,核銷單據一定要在計畫執行期間之內,且符合計畫需求方得認列,計畫執行期間以契約書所示為依據。 Q: 計畫內可以申請資本門嗎? A: 可以。SBTR計畫通常會有空間修繕、環境優化或裝置藝術、設備引進等都是屬於資本門部分,可編列在設施設備建置/購置費用,屬於廠商自籌款部分。 Q: 如核定輔導款下調時,自籌款會增加以維持總計畫經費嗎? A: 自籌款不會增加,亦不得下修,必須以計畫核定函文為依據。 Q: 結案期限是何時?經費是否可以勻支留用? A: 計畫執行期間以中小企業處核定函文和契約書為依據。經費不得展延或留用。 Q: 問「專款專戶」的定義,企業需要新設帳戶?或是只要是淨空帳戶即可?自籌款需要在專戶存入現金嗎? A: 完成簽約前淨空帳戶即可使用,但需注意其所衍生孳息問題,於計畫執行期間所產生之孳息,結案時必須全數繳回中小企業處。自籌款之核銷是以企業所提出之會計憑證來認定,如薪資證明、發票等,故不需要存入現金於專戶內。 Q: 請問若以旅行社為主導提B類申請,能以代收轉付收據來請領補助款嗎? A: 否,申請企業必須能開立統一發票。 Q: B類聯合型主導與聯合企業是否有出資配比規定? A: 於經費編列上並無規範出資比例,但須具合理性。B類聯合型通常會有主導企業,以大帶小模式來執行計畫,因此以經費、人力等,通常也是主導企業占較大比例。 Q: B類企業聯合之會計查核是可以1家代表或是3家都需要? A: 3家皆需會計查核。以3家共同提案為例,計畫書內須編列1+3經費表--1張總表+3張各別公司經費表,總經費表必須是各別公司經費表加總之總合。計畫通過後會請廠商參加經費管考說明會,協助廠商解決編列經費之問題。 Q: B類第二年經費是在第一年期末審核通過後才會撥付,請問第二年的經費會在何時撥付?每年撥付多少? A: B類經費撥付以1+1為原則,即1年加1年,每年分3期撥付,第一年輔導款比例以不超過總輔導款50%為限。以2年最高輔導款500萬元且每年50%為例,每年撥付250萬元,分成30%、30%、40%三期撥付;第一年計畫通過後撥付30%,期中審查通過後且經費實支累計進度達50%再撥付30%,期末審查通過後撥付40%;若計畫執行良好,通過審查委員會推薦後,可以繼續執行第二年計畫,第二年輔導款也同樣分為30%、30%、40%三期撥付。 Q: B類經費3家分別編列要如何核銷? A: 本計畫須編列1+3經費表--1張總表+3張各別公司經費表,總經費表必須是各別公司經費表加總之總合。總經費表包含主導廠商及聯合廠商之經費,是以主導廠商角度來編列,因輔導款將統一撥付給主導廠商,所以總表中聯合廠商會在業務費項下以代支代付方式做計算。
計 畫 申 請 內 容 Q: 所謂創生場域使用證明是指什麼? A: 即計畫執行場域的使用權,例如:場域所有權、租賃合約等,提醒使用權年限必須超過計畫期間。 Q: 現在很多場地租借都是一年一簽,若提B類如何解決場地使用權問題? A: 若無法拿到延長租賃契約,建議與房東簽署同意合作意向書。 Q: 在地聯合廠商若超過3家以上,是要分計畫提案或是可以都算在同一計畫? A: 建議不要超過3家,最好找出在地具代表性、有整合力的廠商做聯合。其他較小廠商可以在計畫執行過程中委以合作項目。 Q: 創生合力夥伴的定義? A: 在地執行的核心團隊,或長期與當地有密切合作的外來支援團隊即合力夥伴。 Q: B類是否可以找學校做協同廠商納入計畫? A: 學校無法成為聯合廠商,但可以擔任委託對象。 Q: A類簡報審查及B類現地審查是如何進行? A: 可參考官網「輔導作業流程」,A、B兩類皆須先至計畫網站送件申請,收件後審查委員會先進行資格審查,缺件部分應在3天內補齊(計畫書不得補件或更換)。A類企業將分地區統一安排會議室依序進行簡報;B類因團隊成員較多,經費額度較高,因此由審查委員至提案創生場域進行現地審查,現場由主導廠商進行簡報,參與團隊皆列席參加為佳。
計 畫 績 效 與 查 核 點 K P I Q: KPI新增就業人數部分,是否有規定聘用時間? A: 本計畫期望透過政府資源挹注達到讓人移鄉、留鄉、返鄉發展之目標,所以會審核在計畫開始時聘用的人數與計畫結束時是否仍在職。 Q: 「關鍵績效指標KPI」中「共同指標」跟「自訂指標」的分別? A: 營業額、薪資、就業人數的增加是必要的共同指標。自訂指標是指在3個績效指標外,請依計畫內容以創益、創人、創文、創境四面向進行說明(可參考申請須知附件八「輔導計畫自訂績效指標參照表」)。 Q: 「關鍵績效指標KPI」包含哪些項目? A: 提案申請時務必都要列出「共同指標」及「自訂指標」。「共同指標」部分,A類有3個(新增營業額、受僱者薪資成長、新增就業人數)、B類有4個(新增營業額、受僱者薪資成長、新增就業人數、帶動地方投資額),每案都必須要訂定。「自訂指標」部分,因每案的屬性及規模不同,請依計畫執行內容,參考作業申請須知附件八「輔導計畫自訂績效指標參照表」內之「創益、創人、創文、創境」4種面向指標自行訂定。 Q: B類指標中「帶動地方投資額」如何認定? A: 「帶動地方投資額」是指企業帶動地方發展相關的投入項目,如購置土地或廠房租買等,以租賃合約或買賣契約都可認列在「帶動地方投資額」。 Q: 新增就業人數的佐證文件為何? A: 請參考申請須知附件八「輔導計畫自訂績效指標參照表」,針對各項指標有明確定義相關的佐證文件,就業人數主要檢視投保資料。 Q: 新創企業於KPI的指標上沒有往年的數據可做比較,在計畫書中要如何撰寫才可以比較優化、不會有爭議? A: 過去沒有紀錄,但可以提出過去的佐證或憑證,例如自編報表或是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等,無特定格式,但要蓋上公司大小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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